• 洪都拉斯

洪都拉斯森林管理和木材贸易法律框架

森林治理

林业管理和环境保护机构 

Instituto Nacional de Conservación y Desarrollo Forestal, Áreas Protegidas y Vida Silvestre (ICF),英语意为“国家森林保护与开发、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局”,是国家森林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森林管理、工业开采、林产品的运输和加工,但其他一些国家实体也可能参与森林管控活动。 

Sistema Nacional de Áreas Protegidas y Vida Silvestre de Honduras (SINAPH),英语意为“洪都拉斯国家保护区和森林野生动物系统”,是该国《森林法》中所述的实体,负责开发、监管和监督在保护区内对生物多样性开展的科学应用研究,同时兼顾管理类别并尊重当地社区的传统和文化习俗。 

Agenda Forestal Hondureña (AFH),英语意为“洪都拉斯森林议程”,是维护公共利益和权利的独立、非政府、非政治性和非营利性协会组织(根据其章程,由董事会和执行协调员负责管理)。作为国家林业咨询委员会 (COCONAFOR) 成员,该协会在参与国家林业资源开发的进程中,发挥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其宗旨是减少环境脆弱性和消除贫困,具体包括: 

  • 促进林业部门的发展进程
  • 在全国性和国际性机构和组织之间结成联盟。 
  • 参与国家林业计划(生物多样性和保护区、气候变化、森林认证及社区参与等)的实施以及 AVA-FLEGT、REDD+ 及气候变化行动计划等全国性和国际性进程。 

森林治理 

1974 年,洪都拉斯自然资源部成立了“Administración Forestal del Estado”(AFE),英语意为“国家森林管理局”,由此拉开了森林治理的序幕。自创立以来,AFE 出现了多个不同的法定名称(如森林总局、COHDEFOR 和现在的 ICF),其提出了不同倡议来管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和保护。 

目前,根据 1972 年《森林法》,定义了“控制非法采伐和非法运输森林产品的国家战略”(西班牙语为“Estrategia Nacional para el Control de la Tala y Transporte Ilegales de los Productos Forestales”– ENCTI),其中在不同级别的组织结构中发展并组建了两个“森林咨询委员会”,作为公民参与、咨询及支持 ICF 的实体。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治理,欧盟正与洪都拉斯相关当局携手合作,根据“欧盟森林执法、施政和贸易行动计划”(FLEGT),促进欧盟-洪都拉斯之间自愿伙伴关系协议 (VPA) 的谈判。  FLEGT 是欧盟于 2003 年制定的一项倡议,旨在通过促进森林资源的合法和可持续管理来改善治理和减少非法采伐。(请参见“全国木材合法性行动”) 

其他倡议包括“洪都拉斯林业领域现代化项目”(西班牙语为 Proyecto ‘Modernización del Sector del Forestal de Honduras’)。(MOSEF 项目,2013-2017 年)

森林法及相关法规 

  • 《森林法、保护区及野生动物保护法》(‘Ley Forestal, Áreas Protegidas y Vida Silvestre’ in Spanish) 及其第 156-2007 号实施法令; 
  • 《一般环境保护法》(Ley General del Ambiente) 及其第 104-93 号法令; 

《造林、再造林及森林保护奖励法》(Ley de Incentivos a la Forestación, Reforestación y a la Protección del Bosque) 及其第 163-93 号法令 

合法采伐权

如要进行采伐,该地区需要制订一份 5 年期总体管理计划(西班牙语为‘Plan General de Manejo’),其中包括环境影响评估(EIA),并交由 ICF 审批。由此进一步衍生出年度经营计划,其授权森林经营者开采“管理计划”或“总体计划”中规定的木材及其他林产品。 

在《森林法》中,按照不同情况对“总体管理计划”中不同类型的管理计划进行了区分: 

  • 国有林管理计划 (planes de manejo en bosques nacionales); 
  • 私有林管理计划 (planes de manejo en bosques privados); 
  • 市政林管理计划 (planes de manejo en bosque municipal / ejidal); 
  • 保护区管理计划 (planes de manejo para áreas protegidas declaradas); 
  • 小型盆地管理计划 (planes de manejo en microcuencas declaradas); 
  • 与社区森林管理合同相关的农林业团体管理计划 (planes de manejo especiales para grupos agroforestales - PESA); 
  • 仍具有商业价值的受感染或受损树木的害虫/昆虫/疾病/火灾)风险控制或挽救计划 (planes de control y salvamento)(在‘无商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允许所有者将少量木材用于非商业用途);以及 
  • 环境卫生计划 (planes de saneamiento),旨在清除伐木后的残余和废弃树木/原木(常用作薪材),以达到清理和风险控制的目的。 

这些计划的具体要求也因森林管理合同 (Contrato de Manejo Forestal) 中规定的管区(小型、中型或大型)面积大小而异。所有计划应由经认证的专业林业人员制定,然后交由 ICF 和林区所在地市政当局批准。近年来,让生活在林区内及周围的人们参与和加入森林管理活动变得日益重要。 

所有森林管理计划 (Planes de manejo) 中均描述了特定时间段内为在森林或一些林区内采伐木材而开展的活动。森林管理计划至少应符合下列规定(请参见 U-ESNACIFOR,2015 年):一般来说,松林在开发过程中是按照管制林或统一林的管理技术标准进行管理。由于新的林分是通过选择种树(“留种树”)播种而形成,尽管通常会考虑人工种植,但在多数情况下,会对松林进行选择性采伐。  硬木树种几乎全部生长于天然林。由于这类森林单位面积内的树种种类繁多,且树龄不同,因此,阔叶林管理计划的内容与针叶林完全不同。 

根据现行《森林法》,未经 ICF 许可,不得将林地转换为其他用途和改变植被。 

自然再生证书 (Certificado de Regeneración natural) 颁发给天然林区的所有者,以获得国家森林管理计划的认可,并界定由此衍生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森林管理计划通过采取有助于恢复退化林区的治理措施,在这些林区实现了自然再生。颁发人工林证书 (Certificado de plantación) 旨在表示国家对林区所有者种植人工生产林 (CPLANTA) 或防护林 (CPROTE) 的认可,并确定由此衍生的权利和义务。  

年度作业计划 - AOP (‘Plan Operativo anual’) 包含一年内在特定地区开展森林管理活动的指南。年度作业计划中应包含所有森林管理活动的技术规定,以及待采伐树木的材积信息,将作为现场活动的执行工具。年度作业计划有助于实施、监督及评估“环境影响评估”中提议的措施(请参见 U-ESNACIFOR,Manual de Manejo Forestal Integral,2015 年)。 

在技术规定文件编制完成后,以此为导向,按照其中参数,在该林区森林管理计划的框架内,开始编制年度作业计划。从这个意义上讲,管理计划中的信息应包括:材积、干预区域、位置图、林班及地层。 

伐木计划是年度作业计划的一部分,ICF 管理“伐木计划”所需的信息如下: 

1. 在国有林伐木所需的证明文件

  • 经正式批准的拍卖合同文件或完整的管理协议及其所有方案(地图、数量、条款等) 
  • 完税凭证 
  • 向 ICF 纳税的凭证 
  • 合同买方出具的银行保函 
  • 承包商在 ICF 完成注册的证明 

2. 在私有和“市政”(ejidal)林地上伐木所需的证明文件 

  • 经正式批准的完整年度作业计划(地图、数量、条款等) 
  • 完税凭证 
  • 向行政服务机构纳税的凭证 
  • 承包商在 ICF 完成注册的证明(请参见 ICF,Guía de administración de planes de aprovechamiento en bosques de pino 2012)

税费和费用

森林管理中有各种应税项,尤其是: 

  • 向 ICF 缴纳的“Canon de tronconaje”(木材采伐税),按木材体积(立方米)付费 
  • 年度作业计划 (AOP) 编制费,按木材体积(立方米)付费 
  • 年度作业计划 (AOP) 管理费,按木材体积(立方米)付费 
  • 会计服务,每年缴费一次 
  • 审计报告,每年缴费一次 
  • 森林认证,按木材体积(立方米)付费。此为强制性费用,必须由经认证的林业专业人士承办。 

除上述费用外,各市政当局有权按自主确定的固定费率收取市政费用。 

木材采伐活动

采伐前要求 

在完成总体管理计划之后,要编制年度作业计划(AOP - 见上文),并提交审批。在根据年度作业计划进行伐木之前,要根据 ICF 当地检查员的现场验证,由 ICF 对年度作业计划进行审批,之后,才能获得授权,采伐标记的树木。 

伐木公司需采用唯一识别码,以识别每段木材。务必在树木报告(Informe Técnico 或 Planilla)中记录采伐的每棵树木的材积和段数(由 ICF 当地检查员现场填写和审查),在将木材从一处地点运往另一地点的过程中,可将该报告作为依据,接受随时面临的检查。“树木报告”原件将由伐木公司保管,副本将交由当地 ICF 办事处。ICF 需要针对所采伐的木材确定和审批运输路线,确定转运站和收集中心。 

伐木后要求、伐木后检查 

森林活动报告(西班牙语为 Bitácora 
为登记、控制和监督林业活动,负责管理的合格林业技术人员将在一本记录簿中记录经核准的采伐计划的执行情况,直至完成采伐。必须登记的活动包括:作业前会议、运单请求、运单交付、单位变更请求、实地视察的意见和建议、所有者通知、承包商通知、新“bacadillas”(森林中的圆木堆)请求,全面结算检查及技术人员认为相关的任何其他方面。  由森林技术员在记录簿中发出的任何通知,均需由被通知人签字确认。  (请参见 ICF 手册,《改善森林管理的指南和规范》;西班牙语为 Lineamientos y normas para un mejor manejo forestal 2011 

作业监督 

ICF 伐木计划监督员将至少会定期(或按照年度作业计划要求的规程)考察。检查的重点是采伐计划中对环境具有较大潜在影响的区域和活动,例如: 

  • 尊重边界; 
  • 保护溪流; 
  • 树木砍伐; 
  • 对剩余森林的破坏。 

(请参见 ICF 手册,《改善森林管理的指南和规范》) 

第三方权利

在洪都拉斯作为缔约国签署的可持续森林管理标准范围内,“1 号指标”中提及“建立一个法律、政治、体制、技术、经济和社会框架,以保障和促进森林的可持续管理和养护”,其中提到在由当地居民控制的土地上采伐森林资源时应尊重文化价值观,重点是土著居民。但目前,关于这一指标的执行和应用进展情况,还没有更多官方信息。(请参见粮农组织报告,“中美洲可持续森林管理标准和指标”) 

贸易和运输

由 ICF 地区办事处批准并签发运输单据运单 (Guía de movilización),这是将木材从采伐区运到下一目的地(工业制造商/买方地点)的过程中必需附带的主要文件。  在装载原木的卡车离开采伐区前,ICF 检查员将对采伐的所有原木进行测量,然后出具运单。经批准的运单原件交给卡车司机,4 份副本分别交给森林管理者/所有者及符合资格的林业专家(西班牙语为‘Técnicos Forestales Calificados’ – TFC)。卡车司机必须在固定检查站出示运单原件,国家警察会在运单上盖章。最后,将经批准并盖章的完整运单交给买方。然后,买方必须每月向 ICF 报告收到的所有原材料,且必须与运单相一致(运单编号、数量、种类、产品类型、年度作业计划编号、日期)。ICF 地区办事处负责将运单上的所有数据上传到在线信息系统“SIRMA”并检查档案。 

森林采伐公司的每笔木材商业销售均须附有商业发票(西班牙语为‘Factura comercial’),发票内容必须采伐区报告的产量相一致。在销售门店和加工业现场,必须保存买卖登记记录(西班牙语为‘Registro de Compras y Ventas’),并将运单中的信息与木材买方和开具商业发票方的信息关联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