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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法木材贸易的其他指标

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

42

/100

A country's score indicates the perceived level of public sector corruption on a scale of 0 (highly corrupt) to 100 (very clean).
Source: 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禁令和配额

中国计划在 2016 年底之前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伐木,这是对 1998 年启动的一项远大计划的延伸,其目的是让森林从几十年的过度采伐中恢复生机,帮助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及其还原能力。

2014 年,国家林业局 (SFA)(现更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NFGA) 启动了禁止黑龙江省国有天然林商业伐木的试点,历史上,这里的原木产量占国内原木供应量的 30% 以上。根据黑龙江的试点结果,2015 年 4 月起,SFA 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东北其他省份的天然林区,并于 2017 年推广至全国。

新发布的中国十三五计划伐木配额 (2016-2020) 显示,2016-2020 年的伐木配额为 25403.6 万立方米,比 2010-2015 年下降了 6.3%,这表明伐木禁令得到了有效执行。仔细查看每个省份的伐木配额,特别是人工林和天然林,就会发现全国的天然林都没有商业伐木配额。

 

CITES 和受保护树种

在中国的天然林中没有发现 CITES(附录 I、II 或 III)涵盖的树种。

中国停止从 3 个国家/地区进口木材

2015 年 4 月 8 日,中国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发布一项指令,暂停从刚果民主共和国 (DRC) 和老挝进口列入 CITES 的木材品种(大美木豆)和(红酸枝)。由于这三个国家/地区未能提交《国家象牙行动计划》,因此该限令遵循 CITES 秘书处的指示,建议所有签约国暂停与刚果民主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尼日利亚进行 CITES 所列物种的贸易,直至收到进一步通知。

 

全国木材合法性行动

2009 年 12 月,在 DFID 的帮助下,中国国家木材合法性验证体系开发项目启动,让中国与英国和欧盟的经验融会贯通。该项目旨在开发适合中国国情且具有成本效益的合法性验证体系,且未来可能会发展成认可依据其他进口国健全的合法性或认证标准贴加标签的木制品,例如依据印度尼西亚木材合法性保证体系 (TLAS) 发放的许可证、FLEGT 许可证、FSC 森林认证或木材合法性验证证书。

中国没有与欧盟签订《贸易自愿伙伴关系协定》(VPA),但欧盟与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 2009 年 1 月同意建立 FLEGT 双边协调机制 (BCM)。在众多任务中,其中一项是探讨欧盟和中国对木材出口国实施的木材和木材产品合法性验证计划,包括在 FLEGT VPA 范围内制定共同办法的机会。由中国和欧盟专家组成的 BCM 专家委员会于 2009 年底起草了工作计划,供中国和欧盟政府审议。

 

第三方认证

2007 年 10 月,中国发布了自己的森林认证标准(CFCS — 中国森林认证体系),随后开展了多个试点项目来测试此标准。试点范围包括森林管理、监管链、非木材林产品 (NTFP)、竹材、珍稀濒危树种的生产管理、森林环境服务等。  2014 年 2 月,中国森林认证计划 (CFCS) 获得了 PEFC 的认可。2020 年 3 月的 PEFC 全球统计数据显示,共有 2,039,667 公顷林地获得认证,获得 394 个 CoC 证书。

FSC 中国国家倡议于 2006 年 3 月启动,旨在制定与中国的森林状况相符的森林认证标准。报告称,2019 年 12 月 4 日,中国拥有 1,038,623 公顷经 FSC 认证的森林。监管链 (CoC) 认证增长更快,达到 10,012 个。